南通会计培训带你走进不一样的消费税征收管理阶段!

更新时间:2017-11-1749次浏览| 信息编号:j39368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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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情介绍
南通上元会计初级职称培训班开课啦,初级会计实务的资产部分已经到了最后的一个学习阶段,会计初级职称一直流传着过资产者过初级的说法,即便这个说法比较片面,但是这体现了初级会计实务中资产的重要性!
消费税纳税地点: 
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,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,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,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。 
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,除委托个人加工以外,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。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,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。 
进口的应税消费品,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。 
纳税人到外县(市)销售或者委托外县(市)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,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,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。 
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(市)的,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(卷烟批发除外);经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、税务机关批准,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。 
南通会计初级职称报考条件:
1、具备会计从业资格,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(会计证)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2、高中以上学历
南通上元会计初级职称培训中心考试时间:
每年11到12月之间报考,具体看各地财政网,第二年5月考试,具体时间以报纸公告为准。 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。
南通上元初级会计职称培训班!
培训地址: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东路8号王府大厦麒玉楼三楼上元教育
联系人:李老师13291130780
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: 
除委托加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消费税的特有规定之外,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基本一致。
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,谢谢。
首发网址:http://nt.sojixun.com/zhiyepeixun/j39368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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